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廉洁的声誉。
引《宋史·选举志六》:“景德 初,令诸道辨察所部官吏能否,为三等:公勤廉干惠及民者为上,干事而无廉誉、清白而无治声者为次,畏懦贪猥为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