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即六吕。
⒈ 即六吕。参见“阴六”、“六吕”。
引宋 沉括 《梦溪笔谈·乐律一》:“自子至巳为阳律、阳吕,自午至亥为阴律、阴吕。凡阳律、阳吕皆下生,阴律、阴吕皆上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