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受刑者的家族。
引《晋书·忠义传·沉劲》:“年三十餘,以刑家不得仕进。”《新唐书·选举志下》:“刑家之子,工贾异类及假名承伪、隐冒升降者有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