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⒈ 古代留侍父母的丁男。
引《隋书·炀帝纪上》:“篤疾之徒给侍丁者,虽有侍养之名,曾无賙赡之实,明加检校,使得存养。”《唐六典三·户部尚书》:“凡庶人年八十及篤疾,给侍丁一人;九十,给二人;百岁,三人。”《新唐书·食货志一》:“詔十丁以上免二丁,五丁以上免一丁。侍丁孝者免徭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