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⒈ 即重韵。重复使用相同的字为韵脚。
⒈ 即重韵。重复使用相同的字为韵脚。参阅 清 顾炎武 《日知录·古人不忌重韵》。
引杨树达 《古书疑义举例续补·韵文不避复韵例》:“古人韵文不避复韵。如《诗·终风》云:‘终风且霾,惠然肯来,莫往莫来,悠悠我思。’以霾、来、来、思为韵。‘来’字二见。”
1.一番讲解之后,于书召让同学们再次仔细地抚摸复韵母ai、ao、ei、ou的盲文写法,加深记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