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孝顺长辈,敦睦亲属。
引《旧唐书·裴向传》:“内外支属百餘人, 向 所得俸禄,必同其费,及领外任,亦挈而随之。有孤惸疾苦不能自恤, 向 尤周给。至今称其孝睦焉。”《宋史·孝义传·姚宗明》:“当 庆历 初,有司以 姚氏 十世同居闻于朝, 仁宗 詔復其家……自 庆历 以后又五十餘年,而其家孝睦不替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太宗至道元年》:“抱朴 母 陈氏,少通经义,以孝睦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