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亲家。
引《汉书·酷吏传·王温舒》:“其时两弟及两婚家亦各自坐它罪而族。”南朝 宋 刘义庆 《幽明录·崔茂伯》:“崔茂伯 女,结婚 裴祖 儿,婚家相去五百餘里。”宋 王得臣 《麈史·惠政》:“后予奉使於 闽,与 仲宽 为婚家,法当避, 仲宽 罢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