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岁俸。
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《辛亥革命·南北议和史料·南北代表会议问答速记录》:“帝位可仍与以岁金,但不能在 北京,不能出上諭,以 高丽 之法待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