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因受宠爱而骄纵。
引明 胡应麟 《少室山房笔丛·丹铅新录八·周礼屦人》:“古者妇人屨与男子同。自后妃以至命妇,制度质采,咸有等差,不得踰僭。故 成周 特设官掌之。后世骄宠恣行,倡优后饰,以此职废也。”
⒈ 极受宠爱。
例如:「小妹是家中倍受父母骄宠的么女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