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彩绫。
⒈ 彩綾。
引《新唐书·地理志二》:“河南府 河南郡 本 洛州,开元 元年为府。土贡:文綾、繒、縠……”《花月痕》第三回:“原来三间小屋,将东首一间隔作卧室,外面两间,遍裱着文綾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