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《韶》乐和《武》乐。亦泛指高雅的古乐。
⒉ 见“韶舞”。
引《论语·八佾》:“子谓《韶》,‘尽美矣,又尽善也。’谓《武》,‘尽美矣,未尽善也。’”朱熹 集注:“《韶》, 舜 乐;《武》, 武王 乐。”汉 王充 《论衡·自纪》:“閭巷之乐,不用《韶》《武》。”《晋书·忠义传论》:“兰桂异质而齐芳,《韶》《武》殊音而并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