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附添的供品。
⒉ 卿大夫之子。
⒊ 妾。
引《后汉书·祭祀志下》:“凡牲用十八太牢,皆有副倅。”
引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古者,诸侯世禄,卿大夫之子即为副倅,谓之国子。天子诸侯子有庶子之官,以掌教之, 秦 因其名也。”
引《左传·昭公十一年》“僖子 使助 薳氏 之簉” 晋 杜预 注:“簉,副倅也。”杨伯峻 注:“簉,即妾,后人称妾为簉室,即本於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