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⒈ 亦作“?刑”。
⒉ 指弛刑徒。
⒈ 指弛刑徒。
引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西羌 反,发 三辅 、中都官徒弛刑,及应募佽飞射士……诣 金城。”颜师古 注:“李奇 曰:‘弛,废也。谓若今徒解钳釱赭衣,置任输作也。’……弛刑, 李 説是也。若今徒囚但不枷锁而责保散役之耳。”晋 袁宏 《后汉纪·章帝纪上》:“上以 干 为假司马,将弛刑及从千人诣 超。”
1.二百十五、只有皇帝下“弛刑”的赦令诏书后,才能除去刑具和罪犯专用的囚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