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指周文王与楚文王。指春秋·晋文侯与晋文公。
⒈ 指 周文王 与 楚文王。
引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:“若以二 文 之法取之,盗有所在矣。”杨伯峻 注:“二 文,周文王 与 楚文王。”
⒉ 指 春秋 晋文侯 与 晋文公。
引《左传·昭公三十二年》:“伯父若肆大惠,復二 文 之业,弛 周室 之忧,徼 文 武 之福,以固盟主,宣昭令名,则余一人有大愿矣。”杜预 注:“二 文,谓 文侯 仇、文公 重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