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留传。
⒉ 遗嘱。
引《三国志·魏志·武帝纪》“用终尔显德,对扬我 高祖 之休命”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《魏略》:“口与心计,幸且待罪,保持列侯,遗付子孙,自託圣世,永无忧责。”
引唐 薛良 《尚舍直长薛夫人裴氏墓志》:“先是,遗付不许从於直长之塋,以其受诫律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