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贤明的地方官。
引唐 刘禹锡 《武陵观火诗》:“贤守恤人瘼,临烟驻驪驹。”宋 苏轼 《又次韵二守同访新居》:“拔薤已观贤守政,折蔬聊慰故人心。”《宋史·食货志上六》:“乾道 间,郡有米斗直五六百钱者, 孝宗 闻之,即罢其守,更用贤守,此今日所当法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