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选拔任命(官吏)。
引《北齐书·高叡传》:“须拔 进居蝉珥之荣,退当委要之职,自昔以来,实未闻如此銓授。”《新唐书·选举志下》:“侍中 裴光庭 兼吏部尚书,始作循资格,而贤愚一概,必与格合,乃得銓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