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寄托妻子和儿女。
引《国语·郑语》:“君若以 周 难之故,寄孥与贿焉,不敢不许。”韦昭 注:“妻子曰孥。”南朝 梁 沉约 《郊居赋》:“乍容身於 白社,亦寄孥於 伯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