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旧时学舍中的仆役。
引清 梁章鉅 《称谓录·书吏》:“《赋役全书》:‘各县儒学项下斋夫叁名,工食银叁拾陆两。’”
⒈ 旧时称在学校中担任差役的人。
引《儒林外史·第四〇回》:「武书送出大门,看见监里斋夫飞跑了来。」《称谓录·卷二六·书·斋夫》:「赋役全书各县儒学项下:斋夫参名,工食银参拾陆两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