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⒈ 托病辞官。
引《新唐书·裴度传》:“大和 四年,数引疾,不任机重,愿上政事。”宋 叶适 《故待制赵公墓志铭》:“召仍太府,权户部侍郎。未几,三引疾。”清 戴名世 《<刘退庵先生稿>序》:“先生以进士起家,歷官郎署,非其好也。未几,即引疾归。”
⒈ 托辞有病以求退。
引《新唐书·卷一七三·裴度传》:「大和四年,数引疾不任机重,愿上政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