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选择婚姻对象。昏,通“婚”。
引清 刘銮 《五石瓠·童氏》:“﹝ 马士英 ﹞闻其状,大为 其杰 喜,将市封赏,谓 枝秀 曰:‘旧妃在,可省选昏之繁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