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发妻。
引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“尊事三老,兄事五更” 李贤 注引 汉 应劭 《汉官仪》:“三老、五更,皆取有首妻男女全具者。”
⒈ 元配。
引《后汉书·卷二·显宗孝明帝纪》:「朕亲袒割,执爵而酳」句下章怀太子注引《汉官仪》:「三老、五更,皆取有首妻男女全俱者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