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嫁女儿。
⒉ 称女儿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媒氏》:“凡嫁子娶妻,入币纯帛,无过五两。”《战国策·齐策一》:“今 秦 楚 嫁子取妇,为昆弟之国。”
引《方言》第三:“凡人兽乳而双产,谓之釐孳……自 关 而东, 赵 魏 之间谓之孪生。女谓之嫁子。”郭璞 注:“言往适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