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辅佐。
引唐 李峤 《为第二舅让江州刺史表》:“臣行疎道缺,学浅艺空。百里絃歌,尠 蒲 密 之化;六条赞贰,乏海 沂 之绩。”宋 文同 《谢宁州雍屯田》:“居赞贰之秩,当鬱於美才;用荐论之章,即陞於清贯。”宋 洪适 《胡坚常直秘阁知盱眙军制》:“尔赞贰京邑,咸谓有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