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接受贿赂。
引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:“身死家室富,又恐受賕枉法,为奸触大罪,身死而家灭。”宋 曾巩 《太祖皇帝总叙》:“患吏或受賕,或不奉法也,故罪至死徒,一无所贷。”《清史稿·宣宗纪》:“山西 巡抚 王兆琛 以受賕褫职逮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