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亦作“抚缉”。
⒉ 安抚辑和。
⒈ 亦作“抚缉”。安抚辑和。
引《周书·寇洛等传论》:“洛 抚缉散乱,抗御仇讐。”《旧唐书·柳泽传》:“今尨眉鮐背,欢欣踊跃,望圣朝之抚辑,听圣朝之德音。”《明史·孝宗纪》:“夏四月戊寅,刑部侍郎 何鑑 抚辑 荆 襄 流民。”孙中山 《和平统一之通电》:“文 于抚辑将士及绥靖地方外,当尽心竭力以敦促和平统一之进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