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持着赃物。
引汉 王符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“令恶人高会而夸诧,老盗服臧而过门,孝子见讎而不得讨,亡主见物而不得取,痛莫甚焉!”汪继培 笺:“臧,谓所窃物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