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请托。
引宋 苏辙 《论御试策题札》之一:“严重禄之法,禁交謁之私。”元 辛文房 《唐才子传·王之涣》:“耻困场屋,遂交謁名公。”
⒈ 互相拜谒。
引唐·韩愈〈南海神庙碑〉:「于是州府文武吏士凡百数,交谒更见,皆揖而退。」宋·陆游《老学庵笔记·卷三》:「士大夫交谒,祖宗时用门状,后结牒右件如前。谨谍若今公文,后以为烦而去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