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旧时教授诉讼的学堂。
引宋 周密 《癸辛杂识·续集·讼学业觜社》:“江 西人好讼,是以有簪笔之讥,往往有开讼学以教人者,如金科之法,出甲乙对答及譁訐之语,盖专门於此,从之者常数百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