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低级官职。
⒉ 指低级官吏。
引唐 张籍 《祭退之》诗:“念此委末秩,不能力自扬。特状为博士,始获升朝行。”康有为 《大同书》戊部第一章:“其中 敬姜、辛宪英、罗兰、苏菲亚 之流何啻亿万,而未尝充一末秩。”
引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七二回:“﹝制臺﹞一面对巡捕説:‘请 焦大老爷。’向来传见末秩没有这种声口的,那巡捕也很以为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