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谓少小即生儿为母。
引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真定女》:“有孤女,方六七岁……未几,生男。母叹曰:‘不图拳母,竟生锥儿!’”何垠 注:“拳母、锥子,言少小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