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雇船,租船。
引宋 张师正 《括异志·陈靖》:“以公事忤郡太守,輒致所事而去,即日僦舟东下,隐於 叶山。”明 文徵明 《记冲丞俞公》:“将僦舟,而江水盛怒,声摇数十里,客舟布岸不敢动。”康有为 《大同书》甲部第二章:“宋 嘉泰 时,行都大火,衙署垒舍民居皆尽,亙十餘里……百官僦舟以居。此尤火灾之大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