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谓持续不断地演习奏乐。
引《文选·颜延之<宋文皇帝元皇后哀策文>》:“壼政穆宣,房乐韶理。”李善 注:“《礼记》曰:‘韶,继也。’ 如淳 《汉书注》曰:‘今乐家五日一习乐,为理乐也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