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⒈ 丧祭。
引宋 宋敏求 《春明退朝录》卷中:“大抵以士人家用臺卓享祀类几筵,乃是凶祭。”宋 吴炯 《五总志》:“唐 孟铣 家祭仪,士人家四仲,祭当用平面毡条屏风而已。其用桌椅,即是几筵,乃凶祭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