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以事类为比,进行规劝。
引《汉书·贾山传》:“瞽诵诗諫,公卿比諫。”颜师古 注:“李奇 曰:‘相亲比而諫也,或曰比方事类以諫也。’比方是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