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嵩山与衡山的并称。
⒈ 嵩山 与 衡山 的并称。
引南朝 陈 徐陵 《裴使君墓志铭》:“每以财轻篻籜,义重 嵩 衡,割宅字贫友之孤,开门延故人之殯。”唐 王勃 《上刘右相书》:“嵩 衡 不拒细壤,故能崇其峻; 江 流不让细流,所以存其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