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死刑以外的刑罚。
引《周礼·秋官·掌囚》“及刑杀告刑于王” 汉 郑玄 注:“告王以今日当行刑及所刑姓名也。其死罪,则曰,某之罪在大辟。其刑罪,则曰,某之罪在小辟。”
1.我和几个同学发现嘴馋的小辟又在买零食吃,想捉弄一下他,便大喊道:"刘老师来了!"他信以为真,忙把剩下的一大块辣豆干塞进嘴里,辣得他眼泪都流出来了,看着他的狼狈相,我们便哈哈大笑。
2.我和几个同学发现嘴馋的小辟又在买零食吃,想捉弄一下他,便大喊道:"刘老师来了!"他信以为真,忙把剩下的一大块辣豆干塞进嘴里,辣得他眼泪都流出来了,看着他的狼狈相,我们便哈哈大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