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有一年丧服的亲属。指伯、叔、兄、弟等。
引《世说新语·仇隙》“后收 石崇、欧阳坚石,同日收 岳” 刘孝标 注引 晋 王隐 《晋书》:“石崇、潘岳 与 贾謐 相友善,及 謐 废,惧终见危,与 淮南王 谋诛 伦,事泄,收 崇 及亲朞以上皆斩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