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古代学官。
引《南史·宋纪下·明帝》:“九月戊寅,立总明观,徵学士以充之。置东观祭酒、访举各一人,举士二十人,分为儒、道、文、史、阴阳五部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