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卑微猥贱。
引《晋书·夏侯湛传》:“二三公之简僕於凡庸之肆,显僕於细猥之中,则为功也重矣。”宋 孔平仲 《续世说·仇隙》:“玉 以语激 少帝,出 维翰 为 开封 尹,或谓 玉,桑公 元老,奈何使之尹东,亲细猥之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