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颁布法令。赋,通“敷”。
引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哀吊》:“赋宪之謚,短折曰哀。”范文澜 注引 朱亮甫 《周书集训》:“赋,布;宪,法;臚,旅也,布法於天下,受诸侯旅见之礼。”宋 王应麟 《困学纪闻·书》:“《周书·謚法》:‘惟三月既生魄, 周公旦、太师望 相嗣王 发,既赋宪,受臚于 牧 之野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