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染指于鼎。指尝味。
⒈ 染指于鼎。指尝味。参见“染指”。
引宋 张世南 《游宦纪闻》卷二:“大虾蟇名曰石撞,乡人贵重之, 世南 亦尝染鼎,其味乃巨田鸡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