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致送礼物或财物。
引《左传·隐公七年》:“初, 戎 朝於 周,发币於公卿。”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定王 八年,使 刘康公 聘於 鲁,发币於大夫。”韦昭 注:“发其礼币於 鲁 大夫。”《周礼·春官·占梦》“季冬,聘王梦” 汉 郑玄 注:“季冬日穷於次,月穷於纪,星迴於天,数将几终,於是发币而问焉,若休庆之云尔。”贾公彦 疏:“郑 以礼动不虚,必以币帛行礼乃始问王,故云发币而问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