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篆书和隶书。
引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练字》:“篆隶相鎔,苍雅品训。”北魏 郦道元 《水经注·穀水》:“魏 正始 中,又立古篆隶三字石经。”宋 陈鹄 《耆旧续闻》卷三:“米芾 得能书之名,似无负於海内。 芾 於真楷篆隶不甚工,惟於行草,诚入能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