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⒈ 主管官仓、务场、局院的役吏。斗谓斗子,级谓节级。
引《明会典·仓庾一》:“景泰 三年,令各仓斗级库子,开写年甲、乡贯、住址,编造文册,候巡视官员点闸。”清 王士禛 《池北偶谈·谈献二·司徒公历仕录》:“凡粮到仓,该仓斗级每人先支一斗。”清 顾炎武 《钱粮论下》:“吾未见罢任之仓官,寧家之斗级,负米而行者也,必鬻银而后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