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拘禁。
引《宋史·刑法志二》:“法无拘锁之条,特州县一时弹压盗贼姦暴,罪不至配者,故拘锁之,俾之省愆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理宗淳祐八年》:“﹝ 陈垓 ﹞因极言检覈、决狱、疏决、推勘、拘锁、刺环、奏裁、详覆、重勘、追证十弊,从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