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虫灾及水灾。
⒈ 虫灾及水灾。参见“螽涝”。
引《北齐书·废帝纪》:“夏四月癸亥,詔 河南,定、冀、赵、瀛、沧、南胶、光、青 九州,往因螽水,颇伤时稼,遣使分涂赡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