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⒈ 犹科派。
引《宋史·食货志上二》:“大观 二年詔:‘天下租赋,科拨支折,当先富后贫,自近及远。’”《元典章·户部七·钱粮》:“每月五、十五日为头……将科拨包银数目令当该掾史驰驛賫咨发来呈报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高宗绍兴四年》:“尚书吏部员外郎 刘大中 宣諭 江南路 还,以举刺官吏、申明利害、平反狱讼,科拨财赋为八册来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