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携带。
引《元典章·户部十二·夫役》:“上任、回任官员负带私己财物,经水路前来大都。”《元典章·户部十二·夫役》:“不得将负带私己人口、财物、船隻擅自差拨縴船人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