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 |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
⒈ 致祭并馈赠财物。
⒉ 馈赠居丧者助祭的财物。
引《续资治通鉴·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》:“丁丑,司空致士 张齐贤 卒。帝甚悼之,遣中使祭賻。”
引清 魏源 《书<金史·完颜元宜传>后》:“﹝ 完颜元宜 ﹞卒于家,祭賻甚厚。”